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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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解散清算组成员构成的人员有哪些在一家公司宣告解散之际,其清算小组可由股东成员构成。此外,该公司也可以选择聘用专业机构或人士完成剩余的清算工作,例如聘请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清算小组成员有责任编制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册。同时,他们还要向各利益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发布公告以通知债权人。

公司清算组的成员组成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清算组又称破产管理人。在破产宣告后,由法院指定成立的,接收、管理、清理、估价和处理破产人财产的专门组织。

清算组成员负责全面盘点与清算公司财产:整理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通知债权人、处理未了业务、清偿税款和费用、清理债权债务,并处置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清算组成员负责全面盘点与清算公司财产:整理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通知债权人、处理未了业务、清偿税款和费用、清理债权债务,并处置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公司解散清算有自行和强制两种方式,清算组人员构成因方式而异。自行清算通常由公司股东、董事或股东大会指定人员组成。强制清算则由人民法院指定,人选可来自股东、董事、监事、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但需列入破产管理人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