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子女已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的,父母没有支付
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但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要继续履行
抚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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