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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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满足乡镇和村庄公共设施及公益事业建设需求、未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或解散、迁移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时,应向原批准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回复地土地使用权,并按法律法规给予土地使用权人合理赔偿。

集体产权住宅拆迁时,赔偿方案多样,包括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和村民自建。拆迁方需支付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助。征地补偿按土地原用途进行,耕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一般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6-10倍)、安置补助费(与农业人口数量相关,最高不超产值15倍)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这些措施旨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集体产权公寓拆迁补偿应全面补偿房屋价值、搬迁安置费用及生产经营损失。政府应制定补助奖励政策。补偿方式可货币或产权交换,被拆迁方可自选。货币补偿金额根据房屋位置、用途、面积等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确定,具体办法由省级政府制定。

集体产权公寓拆迁补偿应全面补偿房屋价值、搬迁安置费用及生产经营损失。政府应制定补助奖励政策。补偿方式可货币或产权交换,被拆迁方可自选。货币补偿金额根据房屋位置、用途、面积等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确定,具体办法由省级政府制定。

集体产权公寓拆迁补偿应全面补偿房屋价值、搬迁安置费用及生产经营损失。政府应制定补助奖励政策。补偿方式可货币或产权交换,被拆迁方可自选。货币补偿金额根据房屋位置、用途、面积等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确定,具体办法由省级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