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的帮助您及时、高效的解决问题,可直接电话联系,电话:18630993523/18522505107 (微信同号)。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东方所”)创建于1988年,是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是天津市最早的一批律师事务所。1991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996年底,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转为由著名高级律师孙芳桥领办的自律型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东方所以“家文化”为底蕴,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传承理念的基础上,以“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智慧化”为方向,以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打造出一支业务可依托、服务可信赖的专业化律师团队。 东方所在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以共同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让北京、江西、四川、江苏、广东、河南7地的“东方”律师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东方联盟”,始终秉承“公正、平等、自由”的法律理念,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 ,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基础,专业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相结合,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作为一家拥有深厚历史的“老所”,东方所从未停止进行法律专业服务的升级与迭代,一直持续优化业务领域体系。截至2020年,东方所共有14大专业委员会:行政、刑事、民事侵权、婚姻家事、合同、法律顾问、公司治理、企业解散与破产清算、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房地产、证券/基金/期货、金融。 目前服务的当事人用户超过10万人,服务过的企业客户近万家,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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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盗窃罪立案的金额标准在现代法律体系下,对于盗窃案而言,涉案金额若达到人民币1000至3000元及以上便可以启动刑事程序进行立案调查。而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盗取他人或公共财产且数额较大,或是实施了多次盗窃、入户盗窃、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特定行为之一者,均可被认定构成刑事犯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涉案金额达到多少时将被立案侦查关于帮信罪涉及金额之立案标准如下:第一,在支付结算过程中涉及金额超过二十万元者;第二,以投放广告等方式为违法活动提供的资金规模达到五万元以上者;第三,因从事此类行为而获得的违法所得额超过一万元者。

刑法中的“帮信”罪,在衡量构成要素时主要看两点:一是涉及的支付结算金额,达到20万以上;二是违法所得有1万以上,或者提供资金5万以上,或者买卖、租赁相关账户等5个(个)以上,只要满足其中之一,就符合立案标准。

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导致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就可以立案了,但经济发达地区的标准可能会更高一些。需要注意的是,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或者扒窃的,不论金额大小,都构成盗窃罪。

在我国,协助通信犯罪立案标准不单纯以金额作为依据,以下情况之一都符合立案条件: 1.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 2.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 3.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 4.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 5.曾因非法网络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6.帮助犯罪行为导致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