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的帮助您及时、高效的解决问题,可直接电话联系,电话:18630993523/18522505107 (微信同号)。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东方所”)创建于1988年,是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是天津市最早的一批律师事务所。1991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996年底,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转为由著名高级律师孙芳桥领办的自律型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东方所以“家文化”为底蕴,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传承理念的基础上,以“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智慧化”为方向,以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打造出一支业务可依托、服务可信赖的专业化律师团队。 东方所在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以共同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让北京、江西、四川、江苏、广东、河南7地的“东方”律师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东方联盟”,始终秉承“公正、平等、自由”的法律理念,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 ,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基础,专业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相结合,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作为一家拥有深厚历史的“老所”,东方所从未停止进行法律专业服务的升级与迭代,一直持续优化业务领域体系。截至2020年,东方所共有14大专业委员会:行政、刑事、民事侵权、婚姻家事、合同、法律顾问、公司治理、企业解散与破产清算、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房地产、证券/基金/期货、金融。 目前服务的当事人用户超过10万人,服务过的企业客户近万家,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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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及故意伤害的民事赔偿案件中,一般来说,受害人或其代表应先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医疗、丧葬费收据以及收入损失证明等。法院会根据这些证据以及相关法规来确定赔偿的范围和金额,其中包括医疗、护理、误工等费用。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共识,也可以在法院的调解下进行和解。

故意伤害他人,导致重伤,将被判处3到10年有期徒刑。要是致人死亡,或者用残忍手段导致严重残疾,那就要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法官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手段、后果以及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确保判决公正合理。

在故意伤害罪中,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恶劣情形通常包括以下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点:首先,存在预先谋划或者精心策划的犯罪行为;其次,在实施过程中运用了极其残忍的手段;再者,如果是在公共场所或者针对某一特定的人群进行的侵害行为;还有就是针对诸如未成年人、老年人以及孕妇等弱势群体的暴力侵害;最后,该种行为给社会带来了极为严重的后果与影响。

对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情况,刑法会进行严厉处罚。根据法律规定,最低刑期为十年有期徒刑,严重者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在量刑时,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手段、后果以及罪犯的态度等因素。在恶劣的情况下,刑罚可能会加重。然而,如果罪犯有自首或立功等情节,刑罚可能会减轻。

故意伤害罪就是明知会损害他人身体,还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出现。而过失致人死亡是没预见到,或自信能避免严重后果。故意伤害是故意犯罪,过失致人死亡是过失犯罪。故意伤害的量刑要看伤害程度,过失致人死亡的处罚相对较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