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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讯问犯罪嫌疑人

时间:2024.10.24 标签: 刑事辩护 强制措施 阅读:946人
律师解析:
1、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为了提高讯问效率,保证讯问质量,防止违法乱纪,确保讯问安全,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是少于2人。
2、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继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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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延蕾律师

山东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

山东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山东省黄河河务局、济南市黄河河务局、山东黄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顺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顾问团队成员,深耕于建设工程纠纷、公司经营、合同事务等,在上述领域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以及强大的律师团队,迟延蕾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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