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的帮助您及时、高效的解决问题,可直接电话联系,电话:18630993523/18522505107 (微信同号)。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东方所”)创建于1988年,是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是天津市最早的一批律师事务所。1991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996年底,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转为由著名高级律师孙芳桥领办的自律型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东方所以“家文化”为底蕴,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传承理念的基础上,以“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智慧化”为方向,以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打造出一支业务可依托、服务可信赖的专业化律师团队。 东方所在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以共同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让北京、江西、四川、江苏、广东、河南7地的“东方”律师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东方联盟”,始终秉承“公正、平等、自由”的法律理念,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 ,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基础,专业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相结合,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作为一家拥有深厚历史的“老所”,东方所从未停止进行法律专业服务的升级与迭代,一直持续优化业务领域体系。截至2020年,东方所共有14大专业委员会:行政、刑事、民事侵权、婚姻家事、合同、法律顾问、公司治理、企业解散与破产清算、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房地产、证券/基金/期货、金融。 目前服务的当事人用户超过10万人,服务过的企业客户近万家,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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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量刑区间一般是三年到七年有期徒刑。如果过失程度较轻,或后果较轻,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法律裁决时会综合考虑案件细节和因素,包括过失起因、损害程度、被告人的悔罪诚意等。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年龄在十六周岁以上的人,若蓄意对他人造成伤亡,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对于严重罪行,如谋杀、重伤至死、强奸、抢劫、贩毒、纵火等,这一年龄段的人也需对此负责。在量刑时,会考虑犯罪手段的残忍程度、情节的恶劣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以及犯罪后的表现等因素。虽然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但由于他们是未成年人,在量刑时会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

伤害他人致使其死亡的人,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具体的量刑标准,会综合考虑犯罪的动机、手段、造成的后果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如果犯罪嫌疑人的动机十分恶劣、手段极其残忍,那么所受到的刑罚就会更重;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或者立功的表现,那么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从轻处理。

故意伤害导致他人死亡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预见了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发生,最终却不幸成真,致使受害者死亡。此类案件通常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具体刑期则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被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造成伤害,却对可能产生的结果漠不关心,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故意伤害他人,造成死亡结果,属于严重犯罪。我国刑法规定,犯罪人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死亡赔偿金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通常不会得到支持,但如果受害人家属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有可能获得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