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的帮助您及时、高效的解决问题,可直接电话联系,电话:18630993523/18522505107 (微信同号)。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东方所”)创建于1988年,是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是天津市最早的一批律师事务所。1991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996年底,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转为由著名高级律师孙芳桥领办的自律型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东方所以“家文化”为底蕴,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传承理念的基础上,以“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智慧化”为方向,以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打造出一支业务可依托、服务可信赖的专业化律师团队。 东方所在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以共同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让北京、江西、四川、江苏、广东、河南7地的“东方”律师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东方联盟”,始终秉承“公正、平等、自由”的法律理念,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 ,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基础,专业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相结合,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作为一家拥有深厚历史的“老所”,东方所从未停止进行法律专业服务的升级与迭代,一直持续优化业务领域体系。截至2020年,东方所共有14大专业委员会:行政、刑事、民事侵权、婚姻家事、合同、法律顾问、公司治理、企业解散与破产清算、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房地产、证券/基金/期货、金融。 目前服务的当事人用户超过10万人,服务过的企业客户近万家,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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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的判断主要看两点:一是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搞乱金融市场;二是未经批准就擅自集资,或以商业服务的名义吸纳资金。这些机构通常通过多种媒介大肆宣传,承诺还本或返利。他们常常大规模地从社会各阶层抽取资金。

集资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金额达到法定标准的行为。根据涉案金额和情节,量刑标准为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可能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款或没收财产。在集体犯罪中,单位会受到处罚,负责人和实施者也会受到惩处。

根据中国刑法,要是犯了集资诈骗罪,金额比较大的话,主犯可能会被判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还得交罚金。个人投资超过10万,或者团体诈骗50万以上,就属于“数额较大”了。不过,具体怎么判,还要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手段、对社会的影响,还有犯罪人的悔过态度这些因素呢。

公司集资诈骗犯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数额较小者,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金额巨大或情节严重者,可判7年以上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若单位涉案,将处以罚金,相关责任人也将按照上述标准接受处罚。

非法吸纳公众存款的定罪量刑需要综合考虑涉案金额、财产损失、犯罪情节等因素。如果是个人犯罪,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金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特别巨大或者特别严重,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是单位犯罪,会对单位判处罚金,对责任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