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迈德律师事务所
阿牛拉体律师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2年开始执业,2019年起任四川迈德律师事务所主任。从事刑事辩护至今,曾荣获四川省优秀党员律师、凉山州优秀党员律师、优秀律师称号。曾任四川省公益法律服务委员会委员、四川省民族法律服务委员会委员,现任四川省律协刑事辩护协会委员,凉山州律师协会副监事长,是四川省第九届、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德昌县人民政府、州审计局法律顾问等。本人擅长刑事,熟悉刑事案件办理程序,精于刑事辩护及刑事附带民事代理工作。执业以来,恪守着“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的执业宗旨,在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方面严于律己,每一个案件务求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本人的辩护研究方向:1、经济金融犯罪案件,办理过影响较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诈骗案、‘套路贷’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电信网络诈骗案、非法经营案、洗钱案、考试作弊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帮信案等,对经济类案件结合社会热点,不断深入总结,形成独到的办案模式。2、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及参与办理多起官员受贿案、贪污案、渎职案,办理了多起职务侵占案,结合国家及地方的政策,结合法律对职务犯罪案件规定的变化,基本取得良好结果。3、毒品犯罪案件,办理了凉山州建州以来最大的两起案件,结合对凉山、云南地区的毒品犯罪司法实务研究、总结,形成对毒品犯罪案件独到的辩护经验,最大限度维护毒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4、传统犯罪,办理大量‘两抢一盗’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类案件,总结了此类案件的共性与特性,形成了独到的辩护思路,多起该类案件被人民法院判处非羁押刑,取得了良好效果。本人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注重程序辩护,注重审前辩护,注重审查逮捕、起诉阶段辩护,将案件处理在审前,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部分成功案例:周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上亿案缓刑;顾某抢劫案缓刑;孙某某运输毒品案500克有期徒刑7年;阿某某聚众斗殴案缓刑;王某职务侵占案20万缓刑;吉某拐卖儿童法定性以下量刑;邓某受贿案法定刑以下量刑;卢某电信网络犯罪不批捕释放......
立即咨询
故意伤害罪未遂的定罪与量刑对于故意伤害罪的未遂犯罪,依照法律规定应给予相应的刑事惩罚。具体来说,根据犯罪情节轻重,可参照已遂犯罪判处从轻或减轻的处罚。

实施故意伤害罪的公诉过程在基本上主要包含以下步骤:首先是当犯罪行为已然发生之后,无论是受害方还是有直接观察视角的人员,均可以直接选择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随后,当公安机关接收到相关报告后,将会立即展开相关的调查取证工作;若经查证,相关证据确实充分且确凿无疑,那么公安机关便会将此案件移交至检察院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和起诉;而当检察院经过严格的审查后,若认定该案件已构成犯罪事实,则会向法院提出正式的公诉请求;法院在收到检察院的公诉请求后,会对案件予以受理,同时向被告方发出相应的通知,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公开审判;最后,根据审理的最终结果,法院将依法作出相应的判决。

关于故意伤害罪的判定基准,主要的关键因素在于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蓄谋已久、意图触犯他人肢体的行为举止,并最终导致受害人受到轻伤及其以上级别的实质性损害。“轻伤”这一术语定义为需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所记载的轻伤一级或二级进行评估。若犯罪嫌疑人事先明晰知晓自身行动会给他人带来受伤的潜在风险,然而仍旧一意孤行地执行,那么就极有可能被认定构成本罪。

在刑法体系中,对故意伤害罪的认定及量刑标准主要涵盖如下几个方面:第一,行为人需具备明确的主观动机及心理状态,这是指其必须知晓自身的举动可能给他人带来肉体上的伤残,但并未预见到或愿意接受这种后果的出现。第二,实际行动上需要真正展开过对于他人身体健康产生危害性的行为。

涉及故意伤害罪的相关案件可以开展刑事和解程序,然而能否获得法院在量刑方面的减轻处理,则需视具体案情而定。刑事和解乃是刑事诉讼法所设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其宗旨在于修复因犯罪活动所造成的社会关系紧张局面。若加害方能够真心实意地反省过错,对受害人作出相应的经济补偿,同时获得受害人的谅解与宽恕,那么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便有可能予以酌情从轻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