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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能要求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时间:2024.09.22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008人
律师解答:
可以。
律师解析:
离婚后可以要求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形有: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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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蓉蓉律师

北京市惠诚(青岛)律师事务所

纪蓉蓉律师,1981年出生,执业16年,合伙人律师,任律所部门主任。2012年被评为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公共法律中心人民调解员,青岛市律师协会调解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奖惩委员会委员,市南区听证员。曾获多面锦旗,受到客户一致好评。 擅长领域:婚姻家事、刑事辩护、知识产权、建设工程、强制执行。 服务宗旨:法为天,民为基,诚为本,德为先。守望正义,忠于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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