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廉威律师事务所
李琪律师,女,烟台大学法律硕士,山东廉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一直勤勉敬业、踏踏实实,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深受当事人的好评。在从事的法律工作中,涉及范围包括债权债务、婚姻诉讼、家庭财产的继承、劳动纠纷等民事案件以及各种刑事案件。在案件中,能够为客户进行周密的策划,为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处理方案,从法律上将风险降到最低,全心全意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曾参与代理韩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赵某某妨害公务案,市北区首例恶势力“套路贷”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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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离婚,但是有条件。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即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即可准予离婚。符合以上条款的,法律可准予离婚。

能。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精神病患者婚前隐瞒病情并不会导致离婚时分不到财产。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应该承担责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法律明确规定婚姻无效。婚前女方故意隐瞒精神病史,婚姻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该婚姻无效。如果是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史,则要经过长期治疗,没有治愈的才可以离婚。

民法典规定,在女性孕期、分娩后一年及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如女方因特殊情况未告知男方其有精神疾病,男方无权主动离婚,除非女方明确表示要解除婚姻或法院认定确有紧急情况需处理。此保护措施旨在保障妇女权益和孕育、哺乳期间的特殊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