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的帮助您及时、高效的解决问题,可直接电话联系,电话:18630993523/18522505107 (微信同号)。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东方所”)创建于1988年,是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是天津市最早的一批律师事务所。1991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996年底,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转为由著名高级律师孙芳桥领办的自律型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东方所以“家文化”为底蕴,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传承理念的基础上,以“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智慧化”为方向,以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打造出一支业务可依托、服务可信赖的专业化律师团队。 东方所在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以共同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让北京、江西、四川、江苏、广东、河南7地的“东方”律师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东方联盟”,始终秉承“公正、平等、自由”的法律理念,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 ,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基础,专业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相结合,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作为一家拥有深厚历史的“老所”,东方所从未停止进行法律专业服务的升级与迭代,一直持续优化业务领域体系。截至2020年,东方所共有14大专业委员会:行政、刑事、民事侵权、婚姻家事、合同、法律顾问、公司治理、企业解散与破产清算、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房地产、证券/基金/期货、金融。 目前服务的当事人用户超过10万人,服务过的企业客户近万家,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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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改名需父母双方同意并共同前往户口登记机构申请。根据《户口登记条例》,18岁以下未成年个体更改姓名应由本人或家长、抚养者提出变更登记请求;18岁及以上成年人则需亲自提出书面申请后进行变更登记。

未成年子女更改姓名时,需父母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未满18岁的少年儿童更改姓名,需由本人或父母及抚养人向户籍管理机关提出变更申请。而成年人更改姓名,只需本人前往户口登记部门提交申请。因此,未成年子女更改姓名时,父母双方需同时在场同意并提出申请。

我国法律规定,房产产权登记后,通常归登记所有者所有。即使你偿还房贷,也只是替家长购房,最终归属权仍归家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房产等固定资产过户到父母名下后,通常视为他们的个人财产。偿还贷款不改变产权归属,除非有书面协议约定。

离婚后更改未成年子女姓名需双方共识,携户口簿、身份证、子女户籍和离婚证到公安部门办理。无法联系一方需出具保证书或宣告失踪。十六至十八岁未成年人可自行决定,需本人同意;十岁以上需双方协商并征得同意;十岁以下可协商。十八岁以上成年人可自愿申请,需提供身份证明和相关证明。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写双方名字怎么分割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