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具备下列要件即构成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
1、主体为十六周岁以上的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公务的首要分子;
2、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的公务活动,以及被收买妇女的人身权利;
4、客观方面存在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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