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
发生交通事故,若责任人未购买交强险,需自行承担赔付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罚。根据《机动车交强险条例》,受害人有权要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除非事故全责在受害人。保险公司仅在受害人全责时不理赔。

若只购买交强险车辆发生事故,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报告。保险公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强险条例》在限额内先行赔付。不足部分,机动车间事故按过错比例分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事故中,若非机动车、行人故意,机动车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强险最大理赔额为12.2万元,包括11万元伤亡赔偿、1万元医疗费用和2000元其他损失。实行无过失责任保险,保险公司先赔,剩余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摊。索赔需提供合法有效凭证。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等11项,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诊断等费用,非医保药品和器械除外。若投保人无责任,赔偿额按十分之一计算。

若机动车主未购买交强险而引发交通事故,原本由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将由车主承担。因未交强制险属违法行为,车主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事宜可协商,若无法达成一致,可求助于社会救助基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提起民事诉讼。

若只购买交强险车辆发生事故,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报告。保险公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强险条例》在限额内先行赔付。不足部分,机动车间事故按过错比例分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事故中,若非机动车、行人故意,机动车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