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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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在破产时,投资人可以选择自行进行清算,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人。清算完成后,投资人或清算人需要按照法定程序编制清算报告。在15日内,需要将清算报告提交给原登记机构,并办理注销手续。

一般来说,个人独资企业不能直接用破产程序,因为投资人得用自己的全部财产来承担企业的无限责任。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果企业还不了到期的债务、资不抵债或者明显没有能力还债了,就可以参照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用类似破产的处理办法,来公平地清理债务,保护各方的权益。

个人独资企业破产了,债务可不就结清了!投资者得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得用个人的全部财产来还。要是企业的资产不够还,投资者得用自己的其他财产来补,直到债务还清为止。所以,投资需谨慎,别以为破产了就万事大吉了!

个人独资企业不适用“破产”只适用“解散”。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一)投资人决定解散;(二)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三)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个人独资企业向法院申请破产的程序:准备破产申请书及必要证据材料,亲赴当地法院提交申请。债权人申请时,法院须通知债务人。法院受理后,即向当事人发裁定书告知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