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要明确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范围,准备资金优先清偿。若财产不足,按比例给各相关方分配。
(二)统计好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等费用,及时依规清偿。
(三)整理破产人欠缴的除职工社保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依序偿还。
(四)对普通破产债权,当同一顺序债权无法全额清偿时,按比例分配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结论:
企业破产清算时,破产财产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次清偿职工相关费用、除特定外的社保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同一顺序不足清偿按比例分配。
法律解析:
依据企业破产法,破产财产的清偿有严格顺序。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像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等属于破产费用,为债权人共同利益产生的债务如管理人继续营业的债务等是共益债务,若财产不够支付这两项就按比例清偿。之后是职工权益保障,包括工资、医疗补助等费用及补偿金。接着是欠缴的社保和税款,最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当同一顺序债权无法足额清偿,就会按比例分配。了解这些能让企业和债权人清楚自身权益。若您在企业破产清算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企业破产清算时,破产财产应按照法定顺序进行清偿,依次为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相关权益、社保费用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同一顺序债权若无法足额清偿则按比例分配。
2.解决措施和建议:
-企业应在日常经营中做好财务规划和风险管理,避免陷入破产境地。
-破产管理人需严格按照法定顺序和比例进行破产财产分配,确保公平公正。
-职工和债权人应及时关注企业破产清算进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企业破产清算时,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如下:
1.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涵盖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和处理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以及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和报酬等。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了债权人共同利益而产生的债务,比如管理人继续经营企业所产生的债务。如果破产财产不够支付这两项费用,就按照比例进行清偿。
2.接着偿还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还有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然后缴纳破产企业欠缴的除上述规定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
4.最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当同一顺序的债权无法全部清偿时,按照比例分配。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满足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同样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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