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也称为创立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认购公司股份,并对
公司设立承担责任者。
(1)发起人的范围: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
法人。
(2)发起人的资格:只有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法人,才能充当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3)发起人的最低限额: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4)发起人的
出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
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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