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政府信息公开精选解答 > 无因管理四个构成要件有什么

无因管理四个构成要件有什么

时间:2024.10.04 标签: 征地拆迁 政府信息公开 阅读:1033人
律师解析:
无因管理四个构成要件如下:
一、主观要件。管理人主观上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也就是以其管理行为所生的事实上的利益,归属于他人的意思。
二、客观要件。管理人有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且管理的事务必须是他人的事务,而非管理人的事务,管理人对于此事务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
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无因管理四个构成要件如下: 一、主观要件。管理人主观上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也就是以其管理行为所生的事实上的利益,归属于他人的意思。 二、客观要件。管理人有管理他人事务的行...... 更多>>
  • 无因管理四个构成要件如下: 一、主观要件。管理人主观上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也就是以其管理行为所生的事实上的利益,归属于他人的意思。 二、客观要件。管理人有管理他人事务的行...... 更多>>
  • 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必须是管理他人的事务。所谓他人的事务,是指无因管理的事务须是他人的事务,而非管理人的事物。他人的事务,包括客观的他人事务和主观的他人事务...... 更多>>
  • 无因管理须具备以下几个要素,包括: 在客观层面,确实存在对他人事物进行管理的行为;在主观推断上,此举必须基于对他人利益的考量;在此过程中,管理者对他人所涉事物无需承担法律...... 更多>>
  • 无因管理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 第一,行为人管理他人的事务。若是因为误解而管理他人的事务则不构成无因管理; 第二,管理他人的事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意思。并不排除在一定程度上...... 更多>>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