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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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分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是否有效,应当与是否办理了营业执照来进行认定,如果办理了营业执照那么就有了法人,就可以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那么签订的施工合同就是有效的。

分公司签定担保合同没有效,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

一般来说,只要该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那该合同就是有效。而没有盖章只是程序问题,只是没有盖章不能否定合同本身的效力。但有特别说明的除外,例如没有盖章就是无效的合同或者没有公司盖章该合同不生效之类的。

建筑企业由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可以的,建筑企业的分公司登记拿到相应资质后,可以独立开展工程承包经营活动,包括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当然,由于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其签订合同后,如果发生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总公司要承担最后的违约责任。

分公司虽非独立法人,但持有营业执照,能以自身名义经营。其法律责任归属总公司,有签署合同、收款和开票的权利,但法律后果总公司承担。合同通常由总公司签订,导致付款和开发票对象多为总公司。分公司需独立缴税,通过税务机关办理手续并履行本地税务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