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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时间:2024.09.12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296人
律师解析:
抚养费给付是在夫妻离婚时才需要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的财产对子女进行抚养,所是不存在抚养费问题的。在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般情况下抚养费要给至十八周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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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伟健律师

广东泽正律师事务所

梁伟健律师,广东泽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我所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多地拥有分所,专注于知识产权服务及民商事法律服务数十年,得到众多客户的好评。梁伟健律师是综合型律师,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企业及私人法律顾问、劳动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及房产纠纷等等。从事法律服务以来,已单独或与团队合作办理合同、婚姻、继承、劳动、知识产权、债权债务等类型的诉讼案件高达百余起,为委托人挽回损失数百万元。其一直秉承着“专业、用心、尽责、诚信”的理念,在服务中为委托人争取合法利益的更大化,并深受委托人的一致好评。如需委托代理,可致电进行咨询或预约到律所面谈,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西湾路80-86号羊城西湾大厦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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