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走私废品罪的
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海关监
管制度和国家禁止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进境的制度。
犯罪对象是“废物”。这里讲的废物不是一般废物,而是特指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
(二)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
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运输进境的行为。
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具体种类,按照《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执行。
(三)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方面。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即明知是境外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却逃避海关监管,将其偷运入境。
如果受外方欺骗,将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误认为是普通货物、物品偷运入境的,则构成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如果没有逃避海关监管将固体废物运入国境的,构成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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