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婚前财产的方式:第一,需要双方共同签署一份书面的婚前财产协议书,并制作婚前财产清单;第二,双方持该协议书以及身份证、相关财产的所有权证明等材料到公证处申请公证;第三,......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是可以撤销的,但是有一定的条件,即时间要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并且需要证明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况。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
房屋拆迁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江苏臻万律师事务所
彭建超律师,苏州大学法律硕士,现任江苏臻万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曾在某自动化科技上市公司子公司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熟悉自动化工程项目的全部流程,拥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对知识产权法具有深厚的理解。为人正直,法律理论基础扎实,执业以来,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细致、专业、高效的执业理念,办理了一系列合同纠纷、建工纠纷、刑事辩护、经济纠纷、知识产权、劳动争议,损害赔偿等案件,取得了当事人一致认可。 彭律师坚持维护当事人利益至上,维护法律公平正义,处理问题积极、高效,细心、快速响应,全心全意办好当事人委托的每一件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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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双方自愿协商财产分配,优先考虑子女及女方利益。协商不成,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状况和照顾子女、女方权益原则裁决。一方在抚养子女、照顾老人或协助对方等方面付出较多,有权要求补偿,另一方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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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宅基地不得分割。但离婚时,若宅基地使用权为夫妻共有,应公平分配。双方也可协商折现补偿,确保权益。因此,在农村宅基地离婚案件中,女方有可能获得分割权益,具体需视情况而定,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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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涉及贷款房产的分割,双方应先尝试协商。如协商无果,法院将介入,但不直接判定房产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实际使用者。对于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产争议,法院应根据现实情况合理判决使用权。待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如仍有争议,当事人可向法院提出新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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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婚后父母资助购房,除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外,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房产应平分。而一方父母独立出资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孩子名下,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