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学苑(北碚)律师事务所
李晓婷律师,一位在法学领域深耕多年的专业法律人士,其执业之路始于国内著名的法学殿堂——西南政法大学。本科阶段,她系统接受了扎实的法学基础教育,培养了严谨的法律思维和敏锐的洞察力。随后,进入西南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进一步深化对法学理论与实务的理解,形成了系统而全面的专业知识体系。 自毕业以来,她便投身于律师行业,至今已积累多年丰富的执业经验。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不仅熟练掌握了诉讼的处理技巧,更锤炼出了应对复杂法律问题的能力。 目前,李晓婷律师执业于重庆学苑(北碚)律师事务所,是该所的重要成员之一。 在执业过程中,李晓婷律师始终秉持“专业至上、客户为本”的服务理念。 曾任北碚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曾任重庆律协乡村振兴专业委员会委员。 自2016年开始正式执业,距今已有近十年,执业以来,李晓婷律师专注于多个核心法律领域,曾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并办理各类民事刑事诉讼案件,尤其在婚姻家庭、侵权纠纷、合同纠纷及刑事案件方面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积累。 在婚姻家事领域,李晓婷律师擅长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继承及家庭内部协议等各类家事纠纷。她注重情感与法理的双重调和,致力于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尽可能降低家庭纠纷带来的情感伤害,提供既有温度又有力量的法律解决方案。 在侵权责任纠纷方面,李晓婷律师精通交通事故、名誉权侵害等案件。她善于梳理复杂侵权事实、固定关键证据,全力帮助受害人争取应有的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 合同纠纷方面,她长期处理各类商事合同、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及服务协议的争议化解,具备出色的合同审查与风险防范能力。 在刑事辩护领域,李晓婷律师秉承严谨细致、敢于坚持的职业态度,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各个阶段的法律帮助,包括案件定性分析、证据链质证、取保候审申请及出庭辩护。她始终坚守法律底线,致力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 她始终以专业、负责、共情的态度,陪伴客户度过法律困境,成为值得信赖的权益守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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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中会写抚养费给到子女18岁为止。不过要是18岁以上的子女,因为上学或丧失劳动能力等客观原因,没办法独立生活,那父母还是得继续给抚养费。给多少、给多久,就看双方的经济情况和子女的需求,双方可以商量着来。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由此可见,即使一方未支付子女抚养费,离婚证仍可正常颁发。不过,未支付者日后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追讨抚养费。在诉讼离婚时,法院会规范裁定抚养费的支付,不履行者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通常由双方协商确定。要是协商不了,法院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和孩子的实际需求,一般不会判决一次性支付,而是定期支付。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一方有支付能力且双方都同意,或者一方可能逃避支付,法院也可能会批准一次性支付。

在离婚的时候,孩子的抚养费用主要是用来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成长的。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费用,确保孩子的基本物质需求能够得到满足。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是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父母的经济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标准来确定的。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后,一方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以确保孩子的生活、教育和健康发展。抚养费的金额应根据孩子的需求、双方的经济状况和当地的生活标准来确定。如果一方承担了全部抚养责任,那么另一方需要依法支付相应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