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方南律师事务所
张振龙律师 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7年。精通知识产权领域商标业务,以驰名商标、国际商标为主。本科英语专业,专业八级水平,历经十几年长期不间断的学习积累,英文功底扎实,熟练应对英文工作环境、处理国际间英文法律及其他工作文书。 律师格言:你相信什么,就会发生什么。 专业领域:商标律师、涉外律师、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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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是单位实际负责人,未尽监管义务,应当承担相关责任。漏税是指纳税人(包括扣缴义务人)并非故意,没有依照税法规定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的行为,是一种一般税务违法行为,应由税务机关责令其补缴漏缴的税款,并加收滞纳金;逃避缴纳税款则是一种故意行为,行为人目的明确。

企业偷税漏税处罚如果企业总经理参与的话是会被追责的;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司总经理如果参与了公司偷税漏税的这种违法行为的话当然是要被追责的,特别是公司的财务经理要对偷税漏税这件事情负主要的责任。其实,公司在各个不同的部门都会有着总经理,比如财务部门由财务总监,营销部门也有营销总监,和偷税漏税有关系的总经理都要被追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