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款合同纠纷可不是单单只有那种我们平常打交道的民间借贷。按照那个叫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来说,民间借贷就是我们跟个人、公司还有其他像企业这种非法人组织之间借钱、还钱,拉过皮条似的行为。但是如果你遇到的借款合同纠纷里面牵扯到的是那些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开办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或者他们旗下子公司之类的,因为做贷款业务发生的矛盾,那这个规定就对这些事情没用。

只要你的借钱合同里面写明了违约金是多少或怎么算的,那就按照那个标准来付款。但是如果说你约定的违约金比你实际受的损失还要低的话,你也别担心,你完全有权利去法院或者找个仲裁机构把这个违约金提高到你觉得合适的程度;同样的道理,如果你约定的违约金比你实际受的损失高太多了,你也有权利去找法院或者寻找仲裁机构让他们帮你把违约金降下来。

民间借贷这合同也是要遵守法律规定的,同样适用诉讼时效这个事。具体来说,就是从你发现自己权益受损或者知道对方不还钱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给三年时间让你去告他。不过要是过了整整二十年的话,就算你委屈得不行,起诉到法庭上也没用。除非特别情况发生,比如有什么重大原因拖延的话,法院才可能会考虑给你多加个时间限制。所以,民间借贷这台戏有个诉讼时效的大舞台,但时限只有短短的三年。

起诉民间借贷纠纷这事儿,其实不一定非得要有好多份儿合同才行。只要咱们的原告跟这个官司有点儿直接的利害关系,知道要告谁,提的诉求又明白又实际,还有能让人信服的证据和理由,再加上这事儿还在法院管着,那就能去打官司了嘛。所以说不管人家是只签了一份儿借款合同,还是有好几份儿,只要这些条件都满足了的话,那都可以拿着材料去找法院闹一闹。

咱老百姓自己借钱签的那个合约,一般来说都是没问题的,不会违反什么法律法规或打破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所以说,依照咱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和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咱们自己的民间借贷其实都算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过噢,如果出现啥特殊情况的话,比如这个借款合同里的利息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最高限额,或者是有人故意跟你串通起来,损害到别人的利益,那这种民间借款合同就有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