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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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债务人有心规避债务,通过恶意转移财产的方式逃脱还款义务,债权人有权依照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及第五百四十条中的相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债务人的不当转移行为。在此过程中,为防止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无法挽回的严重损失,债权人亦可在紧迫状态下,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应申请,请求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阻止债务人继续对其财产进行任何形式的挪移。

鉴于某些借款人可能存在故意规避债务的不良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五百三十八条以及第五百三十九条之规定,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借款方的相关操作行为。

担保人在诉讼被诉前提早离婚并转移财产,被视为逃避债务行为(1)在婚姻登记机关或公证机关进行财产分割后又于婚姻机关办理离婚以逃避债务的情况下,应当根据实体法对被告人与其配偶之间的财产分割行为作出无效认定,并据此裁定追加被告人的前任配偶作为被告人参与诉讼。

债务人恶意逃避债务所导致的严重后果1、若被执行人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故意转移责任财产,将被视为对判决及裁定的公然抗拒,即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情况下,被执行人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款的处罚。2、然而,若仅为普通的恶意转移债务行为,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此种行为。3、恶意转移财产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在正式诉讼前的一年里,有财产被转移,且没有得到足够的补偿,或者补偿远低于合理价值,那么这种行为很可能会被认为是恶意逃债。但是,在做出判断时,需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特别是要看看这种转移是不是真的会对债权人的权益造成阻碍。我们需要全面地分析具体情况,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