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兴蓉律师事务所
兴蓉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3月,是一家面向全国发展,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我所自成立以来多次荣膺“成都市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金牛区优秀律师事务所”、“先进党组织”、“党建标准化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等称号。 我所成立10年来,在迅速壮大,已累计接待8000余名当事人,遍布北京、上海、广州等全国28个城市,累计办案18000余件,合作顾问单位400余家,先后服务于政府、企业、机关、高校等各机构。 刑事辩护,商事争议解决、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劳动仲裁、法律援助、公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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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前进行婚前财产公证需提供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已婚者需携带结婚证;涉及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未取证需提供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双方应签署婚前财产协议。公证内容包括:当事人基本信息、夫妻财产及债务详情、财产权属划分,以及特殊约定如债务分担和财产收益归属。这些文件将确保公证过程顺利进行。

夫妻离婚前,财产公证需提前准备:身份证、财产文件、双方共同制定的协议等。预留2天时间,携带所有文件至公证机构,填写申请表格,接受公证谈话并签字。在公证员面前签署婚前财产协议,对方需在场。完成公证程序后,可领取公证书。整个过程需细致严谨,确保法律效力。

我国《民法典》规定,除非婚前有特殊协议将个人财产视为共同所有,否则离婚时婚前财产通常不分配。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经营利润、知识产权收益、继承赠与(除指定一方)等。分配方式优先协商,协商不成则依法院裁决,遵循照顾弱者原则,如未成年子女、女性及无过错方。对于所有权共同所有财产,同样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诸司法。

在考虑房产公证时,尊重各方意愿为首要原则,非法定强制义务。婚前个人购房不一定需公证,协议如无无效事项(如违反法律规定、损害第三方权益)即具法律效力。购房协议只要满足基本合同要素且无法定无效因素,即产生约束力。

在未被起诉前转让财产被视为规避行为。隐瞒、转移查封或司法机关监管的财物,伪造、妨碍审判,或不履行生效判决,将面临罚款、拘留甚至刑事责任。起诉流程包括:收集证据、撰写起诉状、确定管辖法院并提交材料、法院立案、预缴费用和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