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元良律师事务所
四川元良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总部位于成都,服务面向全国各地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本着”为当事人全方位解决问题”的服务宗旨, 律所始终保持着研究型律所,专家型人才,精准化服务,运用案件管理系统、智能化法规检索系统、强大的电子信息数据库、丰富的案例检索系统、精英律师团队、数智化运营管理,通过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可视化的服务流程,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元良律所自成立以来在全国范围内积累了长期稳定的客户群体,涉及政府事务证券资本市场、银行金融、私募基金、刑事风险防范与辩护、涉税服务、知识产权、房地产、建筑工程与基础设施、婚姻家事等领域。为满足客户业务扩张对法律服务需求的延展,与各类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娴熟的专业素养和专业领域内的资源优势,致力于打造专业精品律所。 元良律师大多毕业于国内外著名法学院,部分律师曾多次获得”四川省优秀律师”、“成都市优秀律师“、“区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是一群高素质、技术精湛的复合型人才。为追求并实现专业化、综合化的发展,元良律所专门设立金融证券业务部涉外民商业务部、知识产权部、诉讼仲裁部、政府法务部、刑事辩护部等大部门,由具有专业特长的顾问或合伙人律师领衔专业律师专注于特定领域的深耕和业务拓展在各个传统业务领域与新兴业务领域,均形成了专业且成熟的法律服务产品,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共同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期内,如果一方父母购买汽车供夫妻共用且未明确赠予对象,应该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有权平分共同财产,但如双方达成共识,法律会尊重其决定。

婚前双方父母出资购置房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均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予,归夫妻共同所有,除非另有协议。婚后房产无论归属,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平均分配原则处理,确保公平。

在离婚案件中,父母购房赠予子女的房产归属需分情况判断:①婚前全额购置的房产视为对子女个人赠与;②子女婚后父母出资购房,即使在婚姻期间,也视作对双方的赠与,可能纳入共同财产;③明确表示只赠予子女的婚后购房,属于子女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配。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离婚时的处理方式有哪些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