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夏安连律师自2015年起进入律师行业工作,2016年通过司法考试后,至今执业于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其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自工作以来承办过众多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以维护当事人利益为宗旨,积极为当事人规避法律风险、减少经济损失。工作期间服务于多家顾问单位,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风险有较好把控,能全方位为公司决策提供法律根据、出具法律意见,有效减少公司诉讼风险。专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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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它相关机构的工作人员,通过利用自身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非法地占有本应归属于本单位所有的财产,且这部分财产金额必须达到法定数额标准的行为。针对那些没有从中获取任何经济利益的从犯,在确定他们的定罪量刑时,我们必须充分考虑他们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发挥的功能以及对最终犯罪结果产生的影响程度。

职务侵占罪按照我国《刑法》的分类标准被归类至"侵犯财产罪"的范畴之中。此类犯罪的主要特征是涉及对公有及私有财产的违法占有、滥用以及毁坏等行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职务侵占罪所针对的对象是特定的,即公司、企业或其他相关机构内的员工在行使其职务过程中,未经合法程序擅自将所在单位的财务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的情况。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累犯金额计算问题,需要充分考虑犯罪行为涉及到的实际金额以及之前是否曾有过类似犯罪记录这两方面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简称《刑法》)第65条规定,累犯将被依法予以从重惩处,然而,具体适用的刑事处罚期限则需根据多个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包括被侵占的财物数量、行为严重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自身的悔罪表现等等。

职务侵占罪有可能演变为共同犯罪现象。如果两位及以上人员串谋并协同采取行动,利用自身职务相对方便条件进行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务的非法占有,此时便可视为共同犯罪行径。各个共同犯罪人需根据他们在该犯罪过程中所发挥出的具体作用,从而分别承担各自应当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

职务侵占罪所侵害的客体,主要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合法拥有的财产权利,更为确切的说,其涵盖范围包括被占有的财产本身以及相关单位日常运营管理的正当秩序。在此类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通过滥用自身在职务方面所获得的特权,将原本属于单位所有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了情节较重的程度,严重损害到单位的财产权益及其赖以稳健运行的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