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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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相关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亦可依法进行过户手续,由其所有者将该等房产转让予其子女。当被拆迁人成功获得安置房的全部产权之后,他们可以选择通过赠与或买卖两种途径进行房产过户手续的办理,直至房产转移至子女名下并于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的全过程。在这里,我们需要明确提出赠与合同的概念。具体而言,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有财产无偿赠送给他人,而受赠人予以承诺和接受赠予的法律文书。

拆迁安置房转让过户给子女的程序及手续如何进行1、在办理拆迁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手续时,可以选择使用赠予过户或者买卖过户两种方法。

拆迁安置房能否直接过户给子女拆迁房屋的所有权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直接移转至子女名下。在申请转让过程中,被转让人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明文件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相关手续,并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所缴纳法定税费后,凭借完整的纳税记录方可为这一转让行为进行登记,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变更和过户工作。

关于父母房产在拆迁后所得之部分是否应归为儿子及其配偶的共有财产问题,须明确划分为儿子的个人财产,不得列入夫妻物质财产之列。若父母离婚,他们无法对子女的个人财产进行分割,仅能就夫妻间的公共财物展开讨论和划分权益。再者,当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时,应该由夫或妻两个人自主做出决定,若是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则将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条文作出裁决,以确保公正公平的结果。

关于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中人头费与房屋拆款的计算方式在涉及到房屋拆迁补偿时,往往会有人提及此类补偿是否应与特定范围内的人头费用相结合进行考虑。然而,一般的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通常是按照人员数量以及房屋实际面积这两大因素来进行全面考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