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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补办?

时间:2025.05.15 标签: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 阅读:845人
律师解析:
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可以到当地土地主管部门(土地局)登记挂失,然后拿着材料去登报,再拿着报纸回土地局就可以补办土地证了。具体流程如下:
(1)如个人已购住房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则由土地使用权人向原土地登记发证机关申请《国有土地使用证》报失,原土地登记机关审核后将会出具遗失公告,由土地使用权人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遗失,公告期限为2个月。公告期满后按国有土地使用变更登记的程序办理过户手续。
(2)申请办理变更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1、土地使用证(原件)。如原件遗失则提供在媒体刊登遗失公告;
2、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如房屋在银行抵押的,还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办理的文件(原件、复印件);
3、当事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
4、变更登记申请表(到房屋所在辖区的国土窗口索取);
5、若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需补办出让手续后再进行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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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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