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是在不改变主体而使权利义务发生变化的现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合同变更的效力在于使原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但合同成立不等于合同生效。合同生效应当符合以下实质条件:一、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自......
合同当事人不享有确认合同无效的法定权利,只有人民法院有权确认合同是否有效。因此确认合同无效,必须向法院起诉。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不应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而合同经确认......
江苏臻万律师事务所
吴楠律师,毕业于常州大学,江苏臻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吴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司法实践经验丰富,恪守律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自从业以来一直专注于民商事纠纷、劳动工伤争议、交通医疗事故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各类合同纠纷等传统法律服务领域,擅长民商事经济纠纷及婚姻家庭纠纷等多个领域。执业以来,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理论水准和法律实务操作水平,并一直致力于法律服务方式的创新与改进,力求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全方位法律服务,始终秉承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以客户的满意为自己的最高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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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署的网签三方协议,通常不具备法律效力。但特殊情况下,如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即便未签字或盖章,合同仍有效。此规定旨在保护当事人权益,促进商品经济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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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司签订的无效合同,应采取以下措施:首先,要归还已被对方接受的财产,恢复原状;其次,如果无法恢复原状,应对所获得的财产进行折价补偿,以货币形式向对方履行补偿责任;最后,对于因合同无效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应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些措施旨在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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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署在大多数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应。当事人可以选择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形式或其他电子形式,如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签订合同。但为确保合同有效性,建议在完成电子合同后,仍签订纸质合同。因此,电子签署具有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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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期交房催告函一年有效期,若卖方未如期交房即构成违约。催告后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且未提供合理理由,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若开发商在催告后合理期限内完成交付,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但可要求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