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暴力催债不合法。
暴力催收是
违法行为。如果受到这种困扰,可以选择
报警处理。非存款类
放贷组织和外包机构进行
债务催收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或其他违法行为来损害他人的身体、名誉或者财产。
(二)
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
(三)使用误导、
欺诈、
虚假陈述等手段,迫使
借款人清偿债务。
(四)向公众公布拒绝清偿债务的借款人名单,法律、行政
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五)向
债务人、
担保人以外的其他人员进行催收。
(六)其他以不合法、不公平或不正当手段催
收债务的行为。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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