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常帆律师,经济法学硕士,从事法律服务行业7年,已为1000+委托人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擅长债权债务纠纷、商账处置、各类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劳动争议、侵权责任纠纷、建设工程等重大疑难民商事案件代理及非诉调解、企业劳动用工合规等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执业理念:做事精进,做人利他,让每一位委托人通过我的法律服务而变得更好! 不断致力于为委托人提供更高效、优质、定制化的法律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与客户共同成长,积累了丰富的民商事案件办理经验及公司业务法律服务经验。凭着严谨、认真、高效的办事风格和专业的执业技能赢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和认可,树立了良好的职业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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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单质押贷款的意义: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存单质押贷款的优势:1、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2、存单质押贷款额度较高。3、灵活性强。

单质押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存单本金的90%(外币存款按当日公布的外汇(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各行也可以根据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合理确定贷款金额,但存单金额应能覆盖贷款本息。要注意质押担保的范围,是指出质人所承担的质押担保责任的范围。

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而企业存单质押贷款则是企业与银行的行为。

所谓第三方存贷质押担保,是指企业在商业银行协议存款后,为第三方从商业银行贷款提供存单质押,作为第三方贷款的第二还款来源。存款行和贷款行可为同一家,也可是不同银行,后者即为跨行存单抵押贷款业务。

银行存款质押只有存款所在行才可以做,而且只在存款行做存款质押贷款业务。唯一能做的就是开具一张有时效的存款证明。1、以自己或他人的定期存单做质押从金融机构贷款。2自然人之间或者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法人、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由债务人以自己所有或是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作为债权的质押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