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质押存单能被执行,不过有规则。质押权人对存单优先受偿。若出质人是被执行人,法院可执行存单,执行款先还质权人债权。
2.法院执行前要查明质押情况。执行款还完质押债权有剩余,可还出质人其他债务;若不够,质权人可就未受偿部分向出质人追讨。
3.实践中,法院保障质权人权益,按法定程序执行,先实现质押债权,再处理其他债权债务。
结论:
已质押存单可被执行,质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法院执行时先查明质押情况,按法定程序保障质押债权优先实现。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存单出质人成为被执行人时,法院有权执行已质押的存单。不过,质押权人对该存单的债权具有优先受偿的地位。法院执行时,首先要做的是查明存单的质押情况。若执行所得款项在清偿质押债权后还有剩余,剩余部分可用于偿还出质人的其他债务;若执行款项不足以清偿质押债权,质权人可就未受偿部分继续向出质人主张权利。这一系列规定都是为了保障质权人的合法权益,让质押债权能够优先实现,再处理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在涉及已质押存单执行等复杂的法律问题时,每个人的情况可能有所不同,若你在这方面遇到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1.已质押存单能被执行,不过要遵循规则,质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若存单出质人是被执行人,法院可执行存单,执行款先清偿质权人债权。
2.法院执行时要先查明质押情况。执行款清偿质押债权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用于清偿出质人其他债务;若不足以清偿,质权人可就未受偿部分向出质人主张权利。
3.实践中,法院会保障质权人合法权益,按法定程序执行,先实现质押债权,再处理其他债权债务关系。
建议法院在执行前充分调查存单质押详情,确保执行程序合法公正。质权人应及时关注执行动态,维护自身权益。出质人需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履行应尽义务。
法律分析:
(1)已质押存单可被执行,但质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当存单出质人成为被执行人,法院虽能执行该存单,不过执行款项要先清偿质权人的债权。
(2)法院执行已质押存单,要先查明质押情况。执行款清偿质押债权后有剩余,剩余部分可用于偿还出质人的其他债务。
(3)若执行款项无法清偿质押债权,质权人可就未受偿部分向出质人主张权利。法院在实践中会保障质权人合法权益,按法定程序执行,先实现质押债权,再处理其他债权债务关系。
提醒:
出质人应了解质押存单执行规则,避免因不知情面临债务风险。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一)法院执行已质押存单前,要先查明存单的质押情况,避免错误执行。
(二)执行所得款项应优先用于清偿质权人的债权,保障质权人合法权益。
(三)若执行款项清偿质押债权后有剩余,剩余部分用于清偿出质人的其他债务。
(四)若执行款项不足以清偿质押债权,质权人可就未受偿部分向出质人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