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首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
刑事拘留,三日提请
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
批准逮捕,如果是
流窜作案、
结伙作案或
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
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
逮捕后的
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
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
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
也就是说,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
然后,案件由公安机关的
办案人员写出
起诉意见书及
案卷、
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
审查起诉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
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
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
审查起诉的期限。
检察院的
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法院
提起公诉。
即: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会达到五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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