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汉盛(大连)律师事务所
阎乔律师,法律硕士,主办律师,主攻民法、商法,金融领域从业多年,对经济类犯罪和民商纠纷理论尤为扎实,经验丰富。与多家公司、企业保持常年法律顾问合作。擅长:刑事辩护、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及家事纠纷。年平均答疑上百人,办案坚实可靠,行动快不拖沓,广泛赢得客户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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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归婚前购房者所有,离婚时共同还贷部分应返还。若婚前购房未获房产证,可协商或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使用权,取得所有权后争议可单独起诉。共同还贷但婚后获房产证,房产视为婚前财产,共同支付部分可请求分割或补偿。按揭购房视为共同财产,离婚应平分,保留方应给另一方折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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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赠与协议在大多数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双方可以书面商定婚后共同取得的财产及其婚前财产的归属。若对合同措辞、条款、宗旨、交易习性及诚信原则有异议,需综合考量以明确真实含义和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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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规,婚前获得的财产,即使婚后五年,也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间的财产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如达成分配约定,明确各自所有,则一方债务应以个人财产清偿,前提是相对人明知该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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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首付购房,婚后共同还贷,产权归属需具体分析。若仅登记一方名下,通常视为该方单独财产;若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应公平分配。未达成协议时,法院可判决房产归登记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负债,登记方需支付赔偿金,按《民法典》规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