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太原)律师事务所
刘瑾律师,资深诉讼律师,9年(2016年至今)民商事领域执业经验,精通诉讼全流程管理,擅长庭审对抗与执行方案设计,熟练运用类案检索、可视化图表等工具提升案件说服力,精准提炼核心法律关系,依托扎实的法律功底与资源整合能力,实现客户权益最大化。 办案风格:严谨务实、逻辑清晰,注重诉讼策略与执行效果结合,胜诉率与回款率表现突出。 执业理念: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坚持“风险预判-方案定制-高效执行”全流程服务,累计代理案件300+件,涉案金额超5亿元。 专业领域深耕: 资产清收:擅长贷款、合同欠款清收,累计为金融机构/企业回收资产超3亿元。 婚姻家事:代理离婚财产分割、继承纠纷案件100+件,调解成功率超80%。 劳动争议与交通事故:熟悉赔偿标准与裁判规则,代理案件平均缩短处理周期30%。 政企法律顾问经验:服务客户涵盖政府部门、央企、国企、行业协会及大型企业,擅长合规风控、合同审查与纠纷化解。 代表案例 某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清收系列案:代理300+起案件,综合回款率95%。 中粮饲料(茂名)某分公司欠款清收案:1个月内完成证据链梳理,成功追回欠款近千万元。 某大型国企合同纠纷案:突破合同相对性锁定关键证据,避免企业损失近亿元。 婚姻家事争议案:通过调解实现高净值客户元财产无争议分割,全程零诉讼。
咨询该律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之规定,若借款合同中并未详细载明支付利息事宜,抑或对此项约定的表述含糊不清且各方未能达成补充协议者,则利息金额应根据当地或当事人的实际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市场利率等诸多因素予以综合考量后加以确定。具体而言,针对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行为,若无明确约定利息事项,则可视为无息借款。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之规定,民间借贷所涉利息须遵守国家关于利率方面的相关规定。若借款合同时未就利息支付作出明确约定,亦或是约定模糊且各方未能达成补充约定者,利息则应依据借款人所在地或双方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市场利率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与确定。针对自然人间的借款行为,如无明确约定利息,则可视为无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贷双方可协商确定民间借贷的利息计费标准,并在契约中明确利率和计算方法。但需注意的是,该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契约中未明确利息,则可视为无息借贷。此外,如果仅约定了借款期利率,而未约定逾期利率,那么出借人在逾期后可按照原利率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法院会支持这一主张。

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倘若欠款人和出借人之间未对利息进行明确约定,那么借款方仍然有义务偿还全部本金。而如果出借人坚持要求讨回利息的话,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若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未对利息做出具体约定,而出借人试图通过诉讼程序索要借款期限内的利息,人民法院将对此不予支持。

关于民间借贷利率上限的法律规定在中国大陆地区,借款所产生的利息有其明确的法律保护范围。这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计算利息时采用的利率不能超过签订合同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若超出此限制,则意味着超出部分的利息将不再受到法律保护,借款人有权拒绝支付。然而,对于本金及其合理部分的利息,借款人仍需按照约定如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