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申请回避的流程如下:
1、
当事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
2、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分别决定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
3、驳回回避申请的,可以申请复议。
二、回避,是指人
民法院审判某一案件的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在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有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处理时,退出该案的审理。
三、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
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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