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张敏律师 立即咨询
余婷婷律师 立即咨询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从增值税的原理上来看,是不需要进行征收的,但是对于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的情况,是需要按照销售不动产或者无形资产进行征收的。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