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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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措施体系研究对于农村房屋在面临拆迁时的补偿安置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首先是货币补偿方法,即是采用专业的评估手段,针对被征收的房屋形成一个有理有据、具有法律效力的补偿费用来实施补偿行为;其次是产权调换策略,也就是将异地或者原址重新规划建设的新房与被拆除的旧房进行产权置换;最后是综合型补偿模式,这是由被拆迁方自主选择拆迁补偿方式,既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又可以选择产权调换,甚至可以将两种方式相结合进行补偿。

关于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中人头费与房屋拆款的计算方式在涉及到房屋拆迁补偿时,往往会有人提及此类补偿是否应与特定范围内的人头费用相结合进行考虑。然而,一般的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通常是按照人员数量以及房屋实际面积这两大因素来进行全面考量的。

农村拆迁的赔偿标准究竟是依据宅基地的面积还是房屋的实际面积在中国广大的农村区域,拆迁补偿事宜的合法依据可以根据家庭成员数量,亦或是家庭现有居住房屋的建筑规模进行评判。这需要根据各地区特定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应的拆建工程进行详细考量与规划。部分地理位置优越且需求较高的地方,其拆迁补偿规则通常以房主所持房产证所登记之房屋面积为主要参考依据进行核算。

乡村拆迁补偿款的支付期限,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都是在签了拆迁协议,办好了所有手续,工程也有了实质性进展之后,再根据实际情况来支付。具体时间会受到项目规模、资金状况、审批流程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所以很难统一规定。

房屋征收拆迁活动中,拆迁方一般会以房屋权属证书上的标注的面积为准,以此作为拆迁房屋面积的计算依据。对于没有登记在册的房屋,可依据相关建房批准的文件上面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