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铁路占用土地和涉及房屋
拆迁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并按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给予
土地征收补偿和按地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等地上物
拆迁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具体而言,补偿的项目包括: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而且要严格的遵守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充分保障咱们被征收人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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