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注销前未依法进行
清算的,公司注销后
公司债务由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
出资人承担。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
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