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惠诚(青岛)律师事务所
纪蓉蓉律师,1981年出生,执业16年,合伙人律师,任律所部门主任。2012年被评为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公共法律中心人民调解员,青岛市律师协会调解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奖惩委员会委员,市南区听证员。曾获多面锦旗,受到客户一致好评。 擅长领域:婚姻家事、刑事辩护、知识产权、建设工程、强制执行。 服务宗旨:法为天,民为基,诚为本,德为先。守望正义,忠于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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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关于抚养权归属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协议内容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该协议是有效的。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抚养费可以由双方协议约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中国《民法典》强调离婚协议须包含自愿离婚及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债务处理等内容。缺失子女抚养权条款的协议视为无效。两岁以下婴幼儿一般由女性父母抚养,年满两岁后如有争议,提交司法机关以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裁决。年满八岁的子女意愿将被尊重。

离婚协议中的子女抚养费用金额需由双方协商,考虑子女实际需求、父母经济承受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有稳定收入者,抚养费占月收入20%-30%,负担多个子女时不超过50%。无稳定收入者,参照其年度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比例可调整。特殊情况可酌情增减。

离婚协议中,夫妻默认采用共同抚养子女的原则,优先通过协商决定抚养权。若双方已自行协定并有利于孩子成长,法院在合法范围内不干涉。抚养权本质上是父母对未满十八周岁子女的法定人身权益,包括无条件的照顾、教导和保护,确保其基本生活与教育需求得到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