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赵璐,投资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不动产业务中心主任。国际注册高级私人财富管理师(SPWM)、国际注册高级家族财管管理师、交易并购师。 曾经多年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敬业、精进、专注、负责。执业以来投入于婚姻家事、民商事纠纷以及家族房产财富规划业务领域,多年来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专业高端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诚信的法律服务。执业期间办理了多起婚姻家事、民商事诉讼案件,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 办案理念:品德为上、修身先行、专业高效、诚信为本。始终坚持追求真理、明辨是非的职业操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准则。 专业方向:婚姻家事、房产纠纷、继承纠纷、劳动纠纷、民间借贷、财产损害、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商事合同、刑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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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登记结婚,彩礼需要退还。要证明给了多少彩礼,可以用证人证言、转账记录等。如果要退还彩礼,要考虑两人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等因素。要是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了,可能就不能全额退还了。

未结婚就分手,退还彩礼要考虑多方面。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用途、有无子女、经济情况,都是重要因素。如果同居时间短、彩礼给得多,可能要全额或部分退还。要是彩礼用于共同开支,退还金额可能会变少。总之,退还彩礼不是固定的,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在一般情况下,男女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没有共同生活过,或者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在离婚的时候,女方是需要退还彩礼的。但是,如果双方已经组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家庭,并且彩礼也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在离婚时,女方一般就不需要退还彩礼了。

需要。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依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彩礼是不予退还的;如果属于以下情形,当事人可以要求退还彩礼: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