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机构在面对车主全责事故时,有义务立即进行救治,不得因费用问题延误治疗。肇事车辆如已投保交强险,其抢救费用可在责任限额内由保险公司负责支付,确保救治过程顺利进行。

车祸对方全责不给医药费的,可以先由伤者垫付,之后可以起诉肇事者进行赔偿。车祸发生后,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是: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面对侵权责任人拒付医疗费用,可采取三种策略:申请交强险限额内预付医疗费用、申请法院诉前财产保全扣押查封车辆、请求交警协助督促支付。优先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或扣押车辆可促使责任人积极履行义务。若车辆有交强险且性能检测合格,交警应释放车辆,但权利人须及时起诉并请求法院查封扣押车辆。

针对交通事故中车主拒付医疗费问题,有三种解决方案: 1.先行垫付后协商赔偿; 2.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3.向保险公司求助垫付。如法院判决车主赔偿,车主不执行,法院可强制执行,包括拍卖车辆等。

在交通事故中,赔偿责任人支付医疗费用后,可通过三种方式回收资金:一是向保险公司索赔,需保留相关凭证;二是交警调解,如不成功可诉讼;三是直接向法院诉讼。若保险不赔,法律途径是最终选择。交警不定赔偿金额,仅调解,调解不成受害者可申请财产保全扣押责任人财产以确保费用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