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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可以推翻遗嘱?

时间:2026.04.27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465人
律师解析:
无效的遗嘱可以推翻遗嘱。下列情形下遗嘱无效:
1、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
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胁迫、欺骗遗嘱人所立的;
3、遗嘱处分了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财产;
4、伪造的;
5、被篡改的;
6、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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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亨涛律师

江西时空律师事务所

姜亨涛律师简介 姜亨涛 主办律师 江西时空律师事务所 教育背景 姜亨涛律师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 专业资质与社会职务 姜亨涛律师拥有多年法律从业经验,深耕婚姻家事、工伤赔偿、合同纠纷以及经济类、暴力类刑事犯罪案件等领域。同时,他还为多家企业与政府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以其专业能力和务实态度赢得了客户的信赖。 执业专长与成功案例 姜亨涛律师在刑事辩护与民商事诉讼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承办多起重大案件并取得良好结果,部分代表性案例如下: 刑事领域: 1、郑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案件,最终依法不起诉; 2、章某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案件,成功争取缓刑; 3、陈某盗窃罪案件,成功为当事人争取缓刑; 4、饶某非法狩猎罪案件,依法不起诉。 民商事领域: 1、代理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历经原一审、二审及发回重审一审,为当事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84万元; 2、丁某、陈某非法用工案件,在被告均为个人的情况下,成功主张非法用工责任,分别按高于工伤标准为当事人争取赔偿134万元与43万元; 3、代理江西某公司票据付款请求权案件,因案情复杂且具普遍指导意义,由基层法院报请中院审理,最终为公司追回128万元损失; 4、马某合同纠纷案件,经多次开庭,法院判决支持解除承包合同、支付租金及承包金等共计250余万元的诉讼请求。 执业理念 姜亨涛律师始终秉持严谨细致、尽责高效的工作态度,致力于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专业、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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