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居是指双方在不在一起居住,各自过各自的生活。分居的期限一般从双方实际分开居住之日起算,直到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或双方达成协议离婚为止。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要保持独立,不再一起生活,包括不同房、经济上各自独立等。不过,偶尔见个面或者短期住在一起,不一定会影响分居期限的连续性。但还是要注意一下。

夫妻分居后想要离婚,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需要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选择走法律途径的,要准备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材料(如分居证据)。如果夫妻因为感情不合分居两年以上,且调解无效,法院通常会同意离婚。

夫妻双方分居多久方可视为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在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并无关于夫妻间分居多长时间即可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之相应法律条款。然而,如夫妻双方因情感不合而导致长期分居达两年期限,将成为诉讼离婚时法院判定是否准予离婚的考量因素之一。根据现行《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若夫妻间因为感情破裂造成分居达到或超过两年的期限;且经过法院调解仍无法得到有效改善,那么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批准当事人离婚要求。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产生的"分居"之理解,绝非仅仅将其解读为单纯的居住分离。关于分居的界定,我们参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中的相关定义。分居是指由于夫妻之间的感情不和,双方选择分开居住,夫妻之间不再共同生活,也不再相互履行夫妻义务,其中包括停止性生活,经济上不再进行合作,生活上不再互相关怀、互相扶持等。

夫妻分居通常指夫妻双方在不共同生活,停止性生活,经济上不再相互扶助,生活上不再相互关心、相互扶助等方面处于持续的分离状态。比如夫妻一方因工作原因在外地长期居住,或者因感情不和分开居住在不同的住所,且没有履行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但偶尔的分居或者短暂的分居一般不被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分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