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卫(重庆)律师事务所
郑帅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现为北京市东卫(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景德镇仲裁委员会\景德镇国际仲裁院第四届仲裁员、重庆市律师协会第八届普通犯罪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两江新区律工委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重庆工商大学法律硕士事业导师,至今执业十年以上。 服务客户方面:该律师曾在长城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区聚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法律顾问,具备丰富的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执业经验。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先后为中信银行重庆分行、重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分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华夏银行重庆分行、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办事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重庆市江津区汉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重庆市两江新区通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 民商事领域:该律师服务多家国企、央企等金融机构,对企业治理、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劳动争议、建筑工程纠纷、婚姻家事等较为擅长。曾代理了诸多重大疑难案件,部分案例如下: 1、 中信银行重庆分行诉xx金融借款纠纷一案,标的金额3000万; 2、 中信银行重庆诉xx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金额500万; 3、 华夏银行重庆分红诉xx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金额2300万; 4、 重庆市两江新区通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金额5000万; 5、 车x诉xx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金额近6000万; 6、 Xx诉xx国有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一审、二审、再生均败诉的情况下介入,最终成功翻盘,并顺利执行全部工程款; 7、 Xx诉xx离婚纠纷等数十件案件,均予以离婚并和平分割共同债权。 刑事领域:该律师曾代理大量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诈骗罪、抢劫罪、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活动罪、帮信罪等刑事案件均取得了较好效果,赢得诸多客户的认可和赞扬。部分案例如下: 1、 xx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一案,经辩护罪名变更为寻衅滋事罪,刑期由五年以上变为三年半。 2、 Xx涉嫌诈骗罪一案,检察院建议两年实刑,经辩护成功缓刑; 1、 Xx涉嫌诈骗罪一案,成功取保,检察院建议一年两个月实刑,经辩护成功缓刑; 2、 Xx涉嫌诈骗罪一案,检察院批捕后成功取保,经辩护成功缓刑; 3、 x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成功取保,经辩护成功缓刑; 4、 Xx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检察院建议缓刑,最终微罪不诉; 5、 Xx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经辩护成功证据不足不起诉; 6、 Xx涉嫌帮信罪一案,经辩护成功微罪不诉; 7、 Xx涉嫌制造毒品罪一案,检察院认定为主犯,可能死缓。经辩护罪名变更为传授犯罪方法罪,最终判决十五年; 8、 Xx涉嫌盗窃罪一案,经辩护最终单处罚金。 9、 Xx涉嫌强奸罪一案,经辩护不构成强奸罪,构成猥亵罪,刑期由四年变更为1年三个月。(以上案例为近两年统计的部分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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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启动诉讼程序的法律规定若启动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自诉程序,需向法庭提交详尽的刑事自诉状。若在申请自诉时还提出了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则应同时递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此后,由法院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正式受理该案。准备工作完成后,便可进入开庭阶段。在庭审过程中,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和法律规定,以自愿、合法为原则进行调解环节。

拒不履行法院裁决判决罪的立案门槛在人民法院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依照法定程序向被告人送达执行通知书之后,被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应予以立案追诉:1.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经依法查封、扣押或清点并责令被告人保管的涉案资产;2. 擅自转移已经被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的涉案资金和资产;3. 故意致使判决、裁定无法得到有效执行;4. 采用暴力手段或以胁迫手段阻碍或抗拒执行相关法律事务,导致其无法正常进行;5. 实施其他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影响司法执行活动正常开展的行为。

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程序違反對於履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判義務者,應當根據下述情況之一,確認是否屬於"嚴重耐性"的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的該等判決或裁判的態度:首先,在人民法院發出執行通知後,他們隱藏、轉移、出售、毀壞已經依法查封、扣押或者根據法院的指派被妥善保管的財產,還有在合議中被要求轉移已經凍結的財產,這樣的行為導致判決或裁定無法得到有效的實施;其次,他們隱藏、轉移、出售、毀壞在執行過程中向法院提供保證的財產,此舉明顯地導致了判決或裁定無法被執行;再來,透過暴力、威脅的方式干擾或抵抗法律執行,以致於整個執行工作必須被迫停止;此外,集結群眾鬧事、衝破執行現場秩序,圍攻、扣留、毆打執行人員,使得執行工作竟無法正常進行;最後,損壞、搶奪執行案件信息,手指執行權力的工具,執法人員的制服以及執法人員所需的證件,并且造成了嚴重的後果。

拒不履行裁判裁决罪涵盖调解书。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指具备执行内容并已生效的判决和裁定。人民法院为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书及公证债权文书等作出的裁定,也属此范畴。因此,拒绝执行情节严重的调解书也构成此罪。

关于拒不履行裁判文书罪的立案,通常由公安机关处理。但特定情况下,个人也可自主申诉,成为自诉案件,提交给法院立案。申请执行人可向公安或检察院控告,若未追究,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自诉。追诉程序结合公诉和自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