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违纪行为如殴打、侮辱等,如因亲友间小摩擦、受害者过失或能有效化解矛盾,可建议调解。对于情节轻微、事实清楚且双方无异议的治安案件,可现场调解。但如涉及雇佣伤害、纠集斗殴、多次违规等,不得调解。调解需自愿且在程序中保持合法,否则不得进行。调解成功无需制作协议书,若调解条件不满足或当事人反对,将不采用此方式。

治安调解主要适用于解决日常生活中的小型纷争,如亲友、邻里间的矛盾,或轻微违规行为的改正。对于雇佣暴力、聚众斗殴、故意挑衅等恶劣事件,或长期多次违规的情况,治安调解则不适用。治安调解制度旨在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但对重大或复杂问题,需采取其他措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1、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2、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3、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